8月8日9时30分,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良庆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等人涉嫌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一案,19名传销头目被告一齐过堂受审。据了解,此案已冻结涉案银行存款1300多万元、扣押车辆13台,查封房产10处。
据公诉机关指控:张某等19名被告人自2013年起先后来到南宁市良庆区,参与以交钱申购虚拟份额参加“消费投资”的组织,通过拉人头发展下线,形成上下层传销网络关系,要求下线交纳69800元的入门费,并依照层级网络排位、级别和发展下线的数量予以瓜分获得非法收益的方式进行传销活动。该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是:加入行业必须交钱申购组织内的虚拟份额。该传销组织的结构是通过每个人发展3个直接下线形成网络层级结构,以累积份额数量多少对人员级别进行分类,申购份额1至2份是业务员级别,3至9份是业务组长级别,10至64份是业务主任级别,65至599份是业务经理级别,600份以上是老总级别。从2013年至2017年间该传销组织发展极其迅速,发展的下线人员超过1000人,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在当天受审的19名传销头目中,有18人是老总级别,1人是大经理级别。
检方认为,张某等19名被告人其行为均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之一,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以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由于此案被告人较多,案情较为复杂,法院将择日宣判。(记者 莫小松 通讯员 黄冠 毅罗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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